音樂學系誠徵「音樂學」兼任教師一名(二次公告)

一、 誠徵「音樂學」兼任教師一名。

二、 資格:

1.具教育部認可之音樂學博士學位或具助理教授資格。

2.具以下條件者尤佳:

(1)一年以上大學教學經驗。

(2)全英語授課之能力。

申請者領域不合者,恕不審查。

三、 檢附資料:

1.履歷表(含著作目錄)。

2.學經歷證件(含學位論文、畢業音樂會錄影)【國外學經歷需向駐外單位辦理驗證,並蓋驗證戳記及經駐外館處驗證或國內公證人認證之中文譯文(持博士學位者,累計在當地學校修業時間至少須滿 16 個月;碩士、博士學位同時修習者,累計在當地學校修業時間至少須滿24 個月) 】各 1 份。

3.曾教授課程之教學計畫與教學評鑑資料等。

4. 最近五年內著作(含演奏會)。

5.其他有利審查之資料。

以上資料恕不退件。

四、面試方式:

1.試教: 西洋音樂史 (中文授課,至少15分鐘)

2.口試:教學理念。

3.面試時間: 將另行通知。

五、 聯絡方式:

收件人:國立東華大學音樂學系 (請註明:應徵教師)

收件截止日期:即日起至1101117(星期三)中午12:00前送達

收件地址:97401花蓮縣壽豐鄉志學村大學路二段一號 音樂學系辦公室

聯絡人:藍小姐

電 話:(03)890-5153

真:(03)890-0179

E-mailcathylan@gms.ndh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