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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學生音樂專業競賽比賽辦法及曲目

107學年度國立東華大學音樂學系

學生音樂專業競賽

 

比賽規則

1、參賽對象:音樂學系暨碩士班全體學生。
2、比賽組別:聲樂、鋼琴、管擊樂、絃樂及作曲等組別。
3、比賽曲目:每學年第二學期期末由音樂學系各分組教學研討會討論下一學年之比賽曲目,再由音樂學系公告。
4、比賽時間:訂於每學年第一學期之十二月底至一月初舉行。
5、報名日期:於每學年第一學期之十月至十一月初進行報名。
6、活動報名費新台幣800元整。
7、各組錄取第一名優勝者,由本系頒發獎狀及獎金新台幣3000元整。
8、與樂團合作機會:聲樂、鋼琴、管擊樂、絃樂等組遴選第一名優勝者,得與本校管絃樂團合作演出。
9、各組參賽者若程度未達標準,名次得以從缺。
10、曾獲得與樂團合作機會之各組第一名優勝者,次年度不得再參與比賽。
11、獲得與樂團演出機會之優勝者,最遲必須在第二學期開學正式上課後一個月內將表演曲目之管絃樂譜(含指揮總譜及所有演出人員 之分譜)交予音樂系辦公室。若發生無總譜及分譜之情事,視為自動放棄演出之權利。
12、獲得與樂團演出機會之優勝者,表演曲目需與比賽曲目相同,不得更換曲目。
13、管擊樂組以及絃樂組之參賽者,必須準備一份比賽曲目之完整樂譜,於比賽時交予現場評審以供評審參考。比賽完畢後樂譜將會歸還予參賽者。
14、電子檔上傳之網址請參考社團公告。
15、檔案下載部分:「報名表」即是「評分表」。
16、電子檔請上傳至系辦收件雲端系統。
17請於報名截止前將報名表紙本及報名費送至系辦
18、專業競賽一經抽籤並公布三日後,除必要原因且不影響其他參賽者外,不接受改動考試順序,如未經同意擅自更動者以棄權論
 

比賽曲目

《絃樂組》
小提琴:

自下列六首曲目中任選一首:

1. 布魯赫 (Bruch) G小調第一號提琴協奏曲,作品 Op. 26,第三樂章;

2. 孟德爾頌 (Mendelssohn) E小調小提琴協奏曲 , 作品 Op. 64,第一樂章;

3. 莫札特 (Mozart) D大調第四號小提琴協奏曲 , 作品 K. 218,第一樂章;

4. 聖桑 (Saint -Saëns),前奏與隨想迴旋曲Introduction and Rondo Capriccioso, op.28

5. 聖桑 (Saint -Saëns) B小調第三號小提琴協奏曲,作品 Op. 61,第一樂章;

6. 聖桑 (Saint -Saëns) B小調第三號小提琴協奏曲,作品 Op. 61,第三樂章;



中提琴及大提琴:

一首自選曲。可以是協奏曲的任一樂章,不分樂章的整首協奏曲,

或是給獨奏樂器與管絃樂團的Concert Piece。曲長以8分鐘以上,20分鐘之內為原則。

 

《管擊樂組》一首自選曲。可以是協奏曲的任一樂章,不分樂章的整首協奏曲,

或是給獨奏樂器與管絃樂團的Concert Piece。曲長以8分鐘以上,20分鐘以內為原則。


《聲樂組》

歌劇選曲、神劇選曲,各選一首

《鋼琴組》

Mozart : Concerto for Piano and Orchestra in D minor, K. 466  
3rd Movement
D小調莫札特鋼琴協奏曲 K.466 第三樂章    

《作曲組》

每位參賽者以選擇一件作品參賽為限,樂曲編制與風格不拘,長度必須在五分鐘以上,

作品同時以紙本及MIDI㭼案方式繳交,並不得在上面書寫參賽者姓名或有任何註明身分的記號。

期程

(一)報名日期:10月08日至11月07日 12:00截止
(二)比賽時間:12月19日  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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